復活
上帝的兒子雖被仇敵害死,卻因為他至死對上帝保持忠誠而沒有喪失他那完美屬人的生命的權利。可是,既然耶穌已死去而躺在墳墓裏,他怎能夠運用這件有價值的東西──屬人的生命──去造益人類呢?這時耶和華施行了另一個奇跡,這乃是同一類奇跡中的第一個。耶穌躺在墳墓裏的第三日,耶和華將他從死裏復活過來成為一個不死的靈體。(羅馬書6:9;彼得前書3:18)為了確立人對復活的信心,耶穌在不同的場合化身為人向門徒顯現,有一次向500多人呈現。所有這些人以及後來在得了榮耀的耶穌向他顯現時雙目失明的使徒保羅,均沒有任何理由懷疑耶穌復活的奇跡。──哥林多前書15:3-8;使徒行傳9:1-9。
復活了40日之後,耶穌升到天上上帝的面前,將他所犧牲的完美屬人生命的價值獻給上帝作為解救人類的贖價。“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上帝的右邊坐下了,從此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希伯來書10:12,13)首先藉着他的贖價獲得釋放的人是一“小群”‘屬於基督’的忠心基督徒。(路加福音12:32;哥林多前書15:22,23)這些人是“從人間買來的”,因此他們在復活時成為靈體到天上與基督共處。(啟示錄14:1-5)可是,現今躺在墳墓裏的大群人類又如何呢?耶穌在地上時曾提及他的天父賜給他審判和予人生命的權柄。他補充說:“不要對這[件事]感覺驚奇,因為時候將到,所有在紀念墓裏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復活。”(約翰福音5:26-29,《新世》)他會使這些人在地上的樂園裏復活。

請留意耶穌說,“不要對這[件事]感覺驚奇。”即使如此,一個久已去世的人怎能從死亡獲得釋放而復活過來呢?他的身體豈不是已經復化為地上的塵土了嗎?構成身體的一部分元素甚至可能已被其他生物,例如植物和動物,所吸收同化了。可是,復活的意思並不是將同一的化學元素再度集合起來。反之復活的意思是上帝將同一個人重新創造出來而使之具有同一的品格。他用地上的元素造成一個新的軀體,並使這軀體具有當事人在生前所形成的同一品格、同一特徵、同一記憶和同一生活模式。
你可能試過有一間心愛的房子被火焚毀。可是,你可以很容易重建一間同樣的房子,因為房子的各項細節你都記憶得很清楚。既然如此,賦予人記憶能力的上帝必然能夠將他所愛的人按照他的記憶重新加以創造。(以賽亞書64:8)由於這緣故,聖經使用“紀念墓”一詞。上帝所定的復活時候來到,他便會施行這個奇跡,正如他在創造第一個人時施行了一個奇跡一般。不同的只是這次他會將奇跡反復施行許多次。──創世記2:7;使徒行傳24:15。
上帝會將人復活過來,使人有希望在地上永不用再次死亡。但在地上享永生怎麼可能呢?這件事不但可能,而且是確鑿不移的,因為這乃是上帝所定的旨意。(約翰福音6:37-40;馬太福音6:10)今日人之所以會從地上死去,惟一的原因便是人從亞當承受到死亡。可是,鑑於上帝原本準備了無數奇妙的事物讓人在地上享受,而人壽尚不及百歲委實是太短了。上帝將地球賜給人時,他的旨意是要人繼續活下去以享受他所創造的奇美萬物,不是僅享受一百年或甚至一千年,而是直到永永遠遠!──詩篇115:16;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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